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关于金融,释放哪些信号?
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继近年来一系列乡村振兴政策后,中央再次聚焦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重磅文件。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旨在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乡村振兴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中,金融支持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在此次《意见》中被多次提及,明确了未来农村金融改革的方向和重点任务。
针对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意见》提出,要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具体来看,主要包括强化财政金融协同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加强金融领域监管等多个方面。
创新投融资机制 强化财政金融协同支持
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财政投入。《意见》强调,要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这意味着中央和地方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的倾斜力度,确保资金投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同时,通过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浪费和低效配置。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力度。《意见》提出,要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这些资金将重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乡村产业发展等领域,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意见》明确,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资金投放。通过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将更多信贷资源投向农业农村,满足乡村振兴的多元化融资需求。
拓宽融资渠道 激发市场活力
支持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和乡村振兴债券。《意见》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这些举措将有效拓宽农业农村领域的融资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推广创新抵押融资模式。《意见》强调,要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这一创新模式将盘活农村存量资产,解决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抵押物不足的问题,进一步释放农村金融活力。
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通过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提高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评级,降低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可持续性。
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 提升服务能力
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意见》明确,要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这些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农村中小银行的服务能力,确保其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
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意见》提出,要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通过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增强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风险保障。
加强监管 保障资金安全
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金融活动。《意见》强调,要严厉打击农村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通过加强监管,净化农村金融环境,保护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意见》要求,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通过强化监管,确保资金真正用于乡村振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近年来,各地在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浙江省通过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券”,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四川省推广“畜禽活体抵押贷款”,有效解决了养殖户融资难题;广东省利用大数据技术完善农村信用体系,提高了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效率。
这些实践表明,创新投融资机制能够有效破解乡村振兴的资金瓶颈,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未来,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地实施,乡村振兴必将迈上新台阶,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针对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意见》提出,健全粮食生产支持政策体系。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等。
来源:综合自新华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