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监管立法进行时:天津、四川等地出台地方金融监管条例

地方金融监管生态正迎来许多变化。

2018年以来,不仅明确了地方金融监管业态,即“7+4”类机构,而且加挂了金融监管局牌子,突出监管职能。

2019年以来,已有四川、天津等地出台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详见:《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全文、《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全文

近日,天津市金融监管局官网透露,《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自2015年底启动立法工作,历经近四年的广泛调研、科学论证和修改完善,于2019年5月30日经天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何要对地方金融监管立法?2018年9月21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省政府作金融方面工作报告,江苏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处处长陈桂华:“从我国当前金融监管体制来看,金融监管主要是中央事权。在此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地方金融监管就客观存在职责不明确、机制不健全、监管力量不到位的问题。地方金融监管职能和监管对象还缺乏上位法和统一的制度安排,这可能导致监管职能分散、监管边界不清和多头监管等问题,容易引发监管缺位。”

审议报告时,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意见较为集中在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的法制建设上,建议尽快出台江苏省的金融监管条例,明确地方金融监管规则,明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地方政府及部门职责,明确相关部门监管权限和手段。

明确“7+4”地方金融组织

天津市金融监管局官网并未公布《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全文,不过,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官方公号披露了全文。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显示,本条例所称地方金融组织,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国家授权本市监督管理的开展金融业务活动的组织。国家对地方金融监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第第二十八条显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市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民间借贷、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的引导和规范,统筹加强对权益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早在2017年11月,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邱亿通曾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便透露了上述“7+4”类机构,不过,网贷平台监管尚待明确。

而《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便明确了地方金融组织的具体范围:本条例所称地方金融组织,是指国家授权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权益类或者大宗商品类交易的交易场所(以下统称交易场所)等。

现场检查、罚款取缔“双管齐下”

值得一提的是,天津、四川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均提到,可以对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现场检查,还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如《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四条:

如《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二条:

天津市金融监管局表示,《条例》明确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违反《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通过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措施加大处罚力度。根据具体情形,可以同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给予警告、罚款的处罚。

“现场检查和罚款取缔等,之前也有,比如对小贷公司,不过此次扩展到了‘7+4’地方金融组织。”中部某地金融办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出炉

其实,早在2018年以前,山东、河北等地便已出台了地方金融条例。

具体来说,2016年3月30日,《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2017年12月1日,《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经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不过,多位业内人士表示,2018年以来,地方金融监管生态发生很大变化,业务范围和监管对象都出现变化了,相对来说,天津、四川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更加适应现实需要。

2018年9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曾报道,关于地方金融监管立法,浙江制定了征求意见稿,江苏将此列入省人大五年立法规划,贵州也在调研阶段。

2018年9月3日,浙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意见时间为9月3日至10月8日。最新消息显示,《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已经出炉。

2018年11月29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关于《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草案)》的说明,草案共六章五十七条,涉及地方金融组织的界定、省市县三级政府职责、地方金融组织的活动规范、民间融资管理、互联网金融管理、金融风险处置、金融产业促进措施等内容。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9年6月2日 09:30
浏览量:0